案情摘要:龔某與殷某系祖孫關系,趙某與龔某系繼母子關系,2012年2月29日龔某父親在原配妻子去世后,與趙某登記結婚,龔某父親名下房產在拆遷過程中因病去世,龔某便于2015年7月28日因拆遷房屋歸屬問題與趙某簽訂《調解協(xié)議》一份,約定從中劃撥70平米房產歸趙某所有。2019年上述三方達成協(xié)議一份,約定將拆遷安置的三套房...日期:2022-01-21
01-21
案情摘要:2018年6月29日文化發(fā)展公司(乙方)與文化產業(yè)公司(甲方)簽訂《游泳池合作協(xié)議》一份,協(xié)議乙方使用甲方的游泳池開辦游泳教學班,協(xié)議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,三年的費用30萬元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支付,甲方負責泳池的日常維護和管理,并為乙方提供辦公室一間,協(xié)議期間,如有任何乙方違約,違約金...日期:2022-01-21
01-21
案情摘要:揚州某公司與郯城縣某公司存在長期購銷關系,后郯城縣某公司向揚州公司發(fā)出證明一份,告知揚州某公司業(yè)務往來及應收應付賬目戶名變更為臨沂某電力公司。截止到2019年3月7日,臨沂某電力公司共計欠付揚州某公司貨款1443800元。揚州某公司遂委托岳成所南京分所代理此案,南京分所指派高鵬律師作為本案代理人參加訴訟...日期:2022-01-21
01-21
案情摘要:王某萍與王某紅、南京某公司因租賃合同產生糾紛,后于2019年7月28日王某紅組織多人到王某萍工作處百鳳堂藝術館以拉橫幅、高音喇叭功放等方式對王某萍進行侮辱、謾罵。經民警制止后,又于2019年10月9日開始,糾集數人連續(xù)幾日在百鳳堂藝術館門口辱罵王某萍,引起了周邊商戶、居民及路人的大量圍觀,嚴重侵害了王某...日期:2022-01-21
01-21
案情摘要:我方當事人王某玲因感情不和欲與焦某離婚,協(xié)議不成后訴至法院,請求法院判令婚生子由原告王某玲撫養(yǎng),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王某遂委托岳成所南京分所代理此案,南京分所指派高鵬律師作為本案代理人參加訴訟。判決結果:調解結案,調解結果:1、雙方自愿離婚。2、婚生子跟隨原告王某玲生活,被告焦某每月給付...日期:2022-01-21
01-21
一、案情簡介2014年3月,青島某公司與蘇州某公司簽訂了購銷合同,蘇州某公司從青島某公司采購設備,合同價款共計一百多萬元。青島某公司陸續(xù)將設備交付完畢,蘇州某公司僅支付了部分款項,還剩部分款項沒有支付。后青島某公司訴至青島市黃島區(qū)人民法院,訴求為:判令蘇州某公司支付青島某公司貨款本金152400元以及以152400元...日期:2022-0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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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情簡介2007年11月25日,王某入職無錫某餐飲公司從事前廳服務經理工作,后調崗至蘇州某餐飲公司等。后因餐飲公司經營需要與王某解除勞動關系,在此過程中未能與王某就經濟補償金等達成一致。后王某申請至無錫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,仲裁請求為:請求餐飲公司支付王某加班工資1751293.6元(暫算至2020年9月23日);請求...日期:2022-0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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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情簡介丁某因經營需要,陸續(xù)向焦某借款19.38萬元,口頭約定按月利率2.5%計息。借款期限屆滿后,焦某多次催要,丁某一直未歸還。后焦某訴至揚州市邗江區(qū)人民法院,訴求為:判令丁某立即歸還焦某借款本金19.38萬元及相應利息(其中,以9.75萬元本金為基數,自2017年5月26日起;以4.75萬元本金為基數,自2017年3月31日起...日期:2022-0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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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情簡介本院查明事實如下:2018年4月15日,朱某、何某與某餐飲公司簽訂了《合同書》,該合同約定某餐飲公司將某項目某某地區(qū)的區(qū)域特許經營權提供給朱某、何某,合同總價為30萬元,有效期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,雙方又于2018年4月22日簽訂《(物料及設備)定金協(xié)議》,約定物料價款為46055.6元,朱某、何某向...日期:2022-0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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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情簡介王某因購買某公司股權,向周某轉賬十萬元,委托周某代為購買某公司的股權,由周某進行具體操作。現王某認為事情不靠譜,要求周某返還上述款項并支付利息。王某訴至南京市建鄴區(qū)人民法院,訴求為:周某償還王某本金人民幣10萬元;周某償還王某利息5000元;本次訴訟費由周某承擔。周某委托岳成所南京分所為其代理...日期:2022-0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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